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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断鸢都

1999-04-13 来源:生活时报 胡 蕊 我有话说

1999年3月11日,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罪数额达2500万元的金融凭证诈骗犯曹娅莎进行了公开宣判。宣判会后,曹娅莎被押赴刑场,执行了枪决。至此,我国金融凭证诈骗罪名适用死刑的首例案件终于画上了句号。

银行报案

时间要追溯到1996年8月5日,潍坊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获中国××银行潍坊分行报案,该行被人以虚假金融凭证诈骗900万元。接报后,市局刑警大队立即赶往该行展开调查。被骗的这一笔存款是一个叫曹娅莎的女人拉入,后由其划走的。无疑,曹娅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!公安人员旋即对曹娅莎采取行动,当晚在其家中将之捕获。在铁的证据面前,曹不得不交待了利用金融凭证诈骗2500万元巨款的罪行,从而揭开了一起巨额金融诈骗案的序幕。

曹娅莎何以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走上犯罪道路、诈骗2500万元,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近300万元损失的?

生出诈骗歹意

曹娅莎,在90年代初下海,开办了潍坊市潍城区海洲实业有限公司,自任经理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,公司连年亏损,眼看银行的贷款到期无力偿还。令她雪上加霜的是,此时丈夫与她因性格不合而分手,家庭的不幸、事业的挫折,成为曹娅莎日思夜想的头疼问题。

恰在此时,一个偶然的机会,曹娅莎与刘锦祥相识了。刘锦祥,小曹娅莎2岁,青岛市人,擅长投机钻营。此时的曹娅莎对正当、守法经营已经失去信心,二人在如何聚敛财富上谈得投机,大有相见恨晚之意,当即商定,利用刘锦祥交际广、联系多的优势,由刘帮曹娅莎以每月21‰的高息骗取存款存入银行,再变造假存单骗取存款户的信任,然后将存款骗出。

协议达成后,二人立即付诸行动。曹娅莎首先在银行存入了一张100元的定期整存整取存单。刘锦祥通过关系以月息21‰吸收存款的名义,从山东省财政国债服务部骗取了1000万元的汇票一张,存入同一银行。5月23日,曹娅莎、刘锦祥使用先前存入的那张100元的定期存单,涂改更造一张定期一年、金额1000万元的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单交给山东省财政国债服务部。

该行对公存款组负责人李××刚入行,业务不熟,曹娅莎便从李××手上很轻松地支出了资金900万元。

行骗尝到甜头

初次作案得手,曹、刘二人万分欣喜。但巨额利益的趋动,使二人的联盟发生了破裂,曹娅莎开始单独行动。1996年7月19日,曹娅莎通过某公司副总经理孔伟远、蔡洪亮等人,以支付月息21‰的名义,从招远市农村信用联社存款500万元。当日,曹娅莎伙同其兄曹政军(在逃)、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厅会计叶××提供了一套作废的并已加盖了中行储蓄所印章和记帐员名章的空白“特种转帐传票”,将500万元汇票存入中国银行潍坊分行营业部。尔后,从叶处取回该500万元汇票,曹娅莎在该汇票上背书转让,将招远市农村信用联社的500万元汇票转存到曹娅莎的帐户。

当日下午,曹娅莎在家中伙同其兄曹政军用先前存入的一张50元的存款单变造了一张定期一年、金额500万元的银行定期整存整取存单,骗取招远市农村信用联社资金500万元,用于付息差,归还银行贷款本息、中间人好处费等。

多行不义终自毙

有了前两次的经验,曹娅莎更加变本加厉地圆她的发财梦了。1996年7月26日,曹娅莎通过济南无业人员秦孝喜、马晓慧、山东某公司业务员秦文政等人,以支付高息的名义,从招远市对外供应公司骗取两张各500万元的银行汇票存入中国××银行潍坊分行。曹娅莎伙同曹政军用二张均为50元的存款单变造成各为500万元的定期整存整取存单。此后,曹娅莎又伙同秦孝喜等人,伪造了一份“委托投资协议书”,私刻了存款人和银行储蓄所会计名章,企图将此款从银行骗出。因案发,此次诈骗未遂。

1997年10月13日,曹娅莎被押上了审判台。庄严的国徽下,曹娅莎终于受到了正义的审判。经审理查明,曹娅莎进行金融凭证诈骗作案3起,诈骗总额2500万元(其中1000万元未遂)。曹娅莎将诈骗的资金用于支付存款单位息差、中间人好处费和归还其个人公司的银行贷款、购买汽车等。案发后,追缴人民币及赃物折款共计1205.4万余元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94.5万余元。

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曹娅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变造银行票据的欺骗方法,破坏金融秩序,诈骗资金数额特别巨大,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,依法判处曹娅莎犯票据诈骗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财产。

曹娅莎在审判后提出上诉。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1999年3月6日,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。11日,曹娅莎终于走完了她贪婪而短暂的一生。据悉,曹娅莎金融凭证诈骗案是该罪名适用死刑以来的首例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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